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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宫市开展“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”暨《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宣传活动

    发布时间:2019-9-19 16:30  浏览数: 1834

宣传活动现场

9月19日,在第十七个“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”到来之际,市委宣传部、市文明办组织开展了“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”活动,不断提升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,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营造人人尊重道德、崇尚道德、践行道德的浓厚社会氛围,20多个省、市级文明单位300余名党员志愿者参加了活动。

市委宣传部负责人参加活动

上午10点,在育才路与青年街交叉口,凤泰隆广场西侧,省、市级文明单位的志愿者们按照顺序一字排开,沿街拉起宣传条幅,摆好桌子,立刻吸引了过往的市民群众。志愿者们向过往市民群众发放《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读本、市民文明公约、《文明礼仪手册》、创城应知应会、文明城市倡议书等宣传资料,向市民宣传“爱国守法、明礼诚信、团结友善、勤俭自强、敬业奉献”的公民道德基本规范,详细解读《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,对文明交通、文明礼仪等社会热点问题进行现场解答;志愿者们走进金马小区,向居民宣传《条例》,引导广大居民邻里友善、团结互助,不乱搭乱建,文明饲养宠物;志愿者走进沿街门店,引导广大店主要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,牌匾、橱窗、条幅、电子屏标语及商业广告等使用的文字语言规范准确。

向市民讲解《条例》读本

志愿者向过往市民发放市民文明公约

据了解,《条例》共五章五十二条,分别为总则、规范与鼓励、保障与监督、法律责任和附则。重点围绕日常生活中的普遍性行为,以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的逻辑为主线,从公共秩序、公共环境、公共交通等方面,明确规定了公民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基本规范。《条例》聚焦社会反映强烈、具有普遍性的不文明现象,让不文明行为有法可依。

志愿者向沿街门店讲解《条例》读本

志愿者向沿街门店发放《文明礼仪手册》

志愿者向沿街门店发放文明城市倡议书

志愿者向小区居民讲解《条例》读本

市委宣传部负责同志表示,《条例》的颁布实施,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实际举措,引导广大群众告别陋习,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,对提升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起到重要作用。据统计,活动发放《条例》读本2000余份,市民文明公约、文明礼仪手册、创城应知应会、文明城市倡议书等宣传资料共15000多份,接受咨询1000余人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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